湖南公安交警发布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提示
暑假出行,交通安全莫“放假”
再过不久,长沙中小学生将进入“暑假模式”,不少家长和学生都提前准备了出行计划。6月26日,湖南公安交警发布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提示,并公布了典型案例视频,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交通安全不能“放假”。
【资料图】
杜绝“奔跑式”过马路
在常德环湖路语言广场前路段,一名5岁男童突然从路边跑步横穿马路时,紧跟其后的家长试图拉住小孩,但没有成功。一辆小车恰好行至此处,男童被撞飞后倒地昏迷。
在邵阳市,唐某驾驶小车行驶至大祥区快乐城堡幼儿园地段时,一名6岁孩童飞奔横穿马路冲到唐某驾驶的机动车前, 唐某避让不及撞上了孩子,致孩子受伤。所幸经检查,孩子并无大碍。
湖南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带年龄较小的孩子外出时,一定要紧握住孩子的手腕,看管好小孩,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小孩在马路上横冲奔跑。若让孩子单独外出过马路,一定要叮嘱其走斑马线或其他过街设施,切记不可“鬼探头”突然横冲直撞,坚决杜绝“奔跑式”过马路。
马路上勿玩耍嬉戏
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路,一辆白色小车倒车时,因未注意观察正后方的情况,撞到并碾压了在车辆后方步行的6岁女童。车子与女童发生碰撞后,直接将她卷入车底,万幸的是经医院检查,女童无生命危险。
永州市零陵区某人行道上,一女孩蹲在商店门口边独自玩耍时,尹某驾驶小车在该人行道掉头,未仔细观察周边情况,将女孩撞倒轧伤。后经及时送医检查,女孩肝脾等器官受损、多处软组织挫伤,所幸无生命危险。
湖南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地方转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车外的情况,减速慢行。监护人不要带着孩子或放任其在马路上、马路边、停车场等地方玩耍,以免车辆启动、倒车或者转弯时撞到孩子。
未满12周岁别骑自行车上路
交警部门通报,邵阳市一名10岁学生骑自行车沿无名路左转弯进入迎春路时,与直行的小车相撞,学生当场被撞飞数米摔倒在地。
在衡阳市,刘某(儿童)驾驶自行车行驶至北塘村九组出入口地段时,遇周某驾驶小车与蒋某驾驶小车在该地段会车,发生三车碰撞,造成三车受损,刘某(儿童)受伤的交通事故。
湖南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同时,驾驶以上非机动车行驶时,应走非机动车道或靠右边道路。孩子法规意识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欠缺,上路骑行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广大家长切不可大意,日常应加强安全教育。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危险
在衡阳衡东洣水镇,一名还未满18岁的高中生向某骑着摩托车载着另外两名朋友外出,一路摇摆“蛇形”行驶,频频“炫技”,之后径直撞上了对向驶来的小车,连人带车被撞飞,3名少年均受伤。
无独有偶,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风景区,年仅15岁的凌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加自己共搭乘4名未成年人,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一辆小车,所幸4人并无大碍。
湖南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也没有受过驾驶机动车培训,当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因此,未年满18周岁千万不能驾车上路,请各位家长要监管好自己的小孩,及时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儿童乘车时,别忽略安全细节
一辆小车在岳阳市公田镇行驶时,一名儿童从该车车顶天窗爬出,直接坐在了车顶上,画面令人心惊肉跳。经查,驾驶人刘某去超市购买零食返家途中,儿子擅自打开天窗,将身子探出窗外,而刘某未及时给予制止。一旦碰到限高栏等外物,后果不堪设想。
在长沙,李某驾驶小车载着其6岁的孩子行驶至育新路口时,与一辆左转弯的小车发生碰撞,随后又与路边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其6岁的孩子因未系安全带(也未坐安全座椅)在碰撞中甩出车外,所幸只有轻微擦伤。
湖南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带小孩乘车出行时,小孩若未达到系安全带的条件,应在车辆后座备好安全座椅。同时驾驶过程中,切勿让小孩的身体伸出天窗或者车窗外,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同时,带小孩乘车外出时,要告诫小孩正确的开门方式。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才可开门,警惕“开门杀”。(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邓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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