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做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该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Q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村里的水泥路长期失修,无法通行,政府会出钱修路吗?
A
目前没有财政资金支持村内道路的后期管护。各地要建立以市场化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养护模式,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制。鼓励农民投工投劳,探索完善农民参与长效管护机制。
Q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A
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已依法登记结婚或者本户中有两名以上已达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需要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安置的;
(2)因自然灾害、村庄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导致宅基地不能使用,需要另行安置的;
(3)因实施村庄规划或者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4)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省规定标准,居住确有困难,需要新建住房或者扩大宅基地面积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
村民拆旧建新需要报批吗?
A
村民在原址进行拆旧建新同样需要报批,需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房,且要按规定的面积建房。
Q
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A
根据规定,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各地可探索通过制定宅基地转让示范合同等方式,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须注意的是,受让人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转让人如果是“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已有住房保障。
Q
种粮有些什么补贴政策?
A
2016年之前,种粮有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2016年之后,上述三项种粮补贴改革合并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为降低实际种粮农户粮食生产成本,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自2021年起,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安排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文/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缅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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